我叫贺知秋,生在寻常人家,这辈子过得浑浑噩噩。按部就班地恋爱、结婚、生子,
从未想过要跳出这普通的轨道。婚后生下女儿,婆家重男轻女的心思摆在明面上,
我便开始拼二胎。中间流掉三个孩子,才终于盼来一个男孩。那时候总觉得,有儿有女,
丈夫贴心,便是旁人眼里的美满日子。直到五十岁这年,脑癌找上门来。弥留之际,
病房里竟出现个熟悉的身影——是丈夫张知远的初恋,周青青。当年她为攀高枝弃他而去,
这些年一直是他碰不得的逆鳞,家里从没人敢提。我以为是癌细胞侵噬脑子产生的幻觉,
她却先开了口:“知秋,我来送你一程。以后,知远和小夏、小笙,我都会好好照顾的,
你安心去吧。”话音刚落,本该守在我床边的丈夫,
正搂着她的肩膀轻声安慰:“青青别难过,往后我们一家人好好过。
”连我的女儿张夏、儿子张旭笙都在一旁附和:“阿姨别伤心了,我妈这样,走了也是解脱,
少遭罪。”眼前这一幕像淬了毒的冰锥,狠狠扎进心口。我拼尽全力抬起手,
指着这一家子白眼狼,喉咙里却发不出半点声音。怒火烧尽了最后一丝力气,
堵在心口的那口气终究没上来,
耳边只剩监护仪刺耳的“滴滴”声——我就这么结束了这荒唐又悲惨的一生。灵魂飘在空中,
我跟着他们回了家。头七还没过,周青青已经登堂入室,睡在了我和张知远的婚床上。
我的衣服、首饰、陪嫁的瓷器,全被他们当成垃圾扔出门,
动手收拾的正是我一手带大的女儿和儿子。客厅里,他们围坐在一起,言笑晏晏地商量着,
要给张知远和周青青办一场风光的婚礼。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,落在他们脸上,
竟像是一幅其乐融融的全家福。我飘在客厅的吊灯旁,冷眼看着他们瓜分我的人生。
张夏正拿着我陪嫁的那对翡翠镯子给周青青试戴,笑得一脸讨好:“阿姨皮肤白,
戴这对镯子真好看,我妈生前都舍不得戴呢。”周青青瞥了眼镯子上的包浆,
漫不经心地往手腕上一套,朝张知远抬了抬下巴:“还是知远有心,这么多年了还留着。
”张知远立刻接话:“你喜欢就好,家里的东西,你看上什么尽管拿。
”我看着那对镯子——那是我妈当年变卖了半副嫁妆给我凑的,说要让我在婆家抬得起头。
如今倒成了他们讨好新欢的物件。张旭笙这时从书房出来,
手里拿着我攒了十年的存折:“爸,妈这卡里有五十八万,还有定期存款单,
我都取出来转您卡上了。”周青青眼睛一亮,伸手挽住张知远的胳膊:“孩子们真懂事,
不像有些人,一辈子抠抠搜搜的。”“抠搜”?我想起当年张知远创业失败,
是我厚着脸皮回娘家借钱。他母亲重病,是我白天上班晚上陪护,为了供两个孩子读书,
我十年没买过一件新衣服,省下饭钱给他们报补习班……原来在他们眼里,
这些都成了“抠搜”。更让我如坠冰窟的是,夜里我飘进女儿房间,
听见她跟张旭笙打电话:“……你别担心,妈那套老房子我已经联系中介了,地段好,
卖了能换不少钱,正好给爸和周阿姨换辆新车……”那套老房子,是我妈留给我的念想,
我妈临终前攥着我的手说:“秋啊,这房子留着,万一以后你受了委屈,好歹有个地方落脚。
”如今,我的“落脚地”,要变成他们给新欢买车的资本了。婚礼定在头七后的第三天。
他们嫌家里晦气,特意租了酒店的宴会厅。我跟着去了现场,
看着周青青穿着合身的婚纱——那是张知远二十年前定做的,结果我穿着不合身,
因为生孩子身材走样,便一直被张知远珍藏着的婚纱。司仪请双方子女上台致辞,
张夏拿着话筒哽咽:“感谢周阿姨照顾我爸,以后您就是我们的亲妈……”台下掌声雷动,
张知远红着眼眶给了周青青一个拥抱。我忽然想起三十年前,张知远在出租屋里跟我求婚,
说等他有本事了,一定让我风风光光嫁一次。原来他没骗我,只是这风光,给了别人。
宴席散后,周青青喝醉了,靠在张知远怀里撒娇:“当年要不是你穷,我怎么会走?
现在好了,你的都是我的了。”张知远笑着拍她的背:“是是是,都给你。”这话像根针,
刺破了我最后一点念想。我看着他们相携离去的背影,突然觉得这几十年像场笑话。
我以为的付出,是他们眼里的理所当然;我守护的家庭,早成了别人的囊中之物。
风吹过酒店的落地窗,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在慢慢变轻。或许是时候离开了,
离开这让我耗尽一生却只换来背叛的地方。只是不知道,午夜梦回时,
张知远会不会偶尔想起,那个在他一无所有时,陪他吃了三年咸菜的女人。
张夏和张旭笙会不会记得,怀胎十月生下他们的妈妈……大概是不会了。
我最后看了眼这座城市的灯火,转身朝远处的光亮飘去。意识像是被狂风卷着往高空抛,
我以为自己终将化作天地间的一缕尘埃,彻底消散——却在这时,
一股剧烈的下坠感猛地攫住了我!天旋地转间,胸口传来火烧火燎的疼,
像是有块滚烫的石头压着,逼得我下意识张口,却只发出细弱的呜咽。耳边是嘈杂的人声,
有人在拍我的背,有人在焦急地喊着什么,混着水流滴落的声音,糊成一片。
我费力地掀开眼皮,视线模糊得厉害,只能看到一圈晃动的人影。他们的脸都很大,
带着惊惶和关切,俯身围着我,像一圈密不透风的墙。胸口的疼越来越清晰,
每一次呼吸都像吞了碎玻璃,我忍不住抬手想去揉,
却在看到自己手的瞬间僵住了——那是一双小小的手,手背圆滚滚的,
还带着没褪尽的婴儿肥,指甲盖**得像刚剥壳的杏仁。
不是我那双布满皱纹、常年做家务磨出薄茧的手,是一双孩子的手!“秋秋!醒了醒了!
”一个熟悉又年轻的声音穿透混沌,带着哭腔。我猛地抬头,逆着光,
看到了两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。爸爸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,头发还是浓密的黑,
额角没有后来那道狰狞的疤痕。妈妈扎着两条麻花辫,脸颊因为着急泛着红晕,
眼角没有细纹,眼里全是失而复得的后怕。是他们!是年轻时候的爸爸妈妈!
零碎的记忆突然冲破闸门——六岁那年夏天,我偷偷溜到村后的小河边捞蝌蚪,
脚下一滑栽进了水里。等被路过的村民救上来时,已经没了半条命……原来,
我回到了这个时候。巨大的冲击撞得我头晕目眩,前世五十年的委屈、愤怒、不甘,
和此刻重生的震惊、茫然、狂喜,一股脑涌上来,堵得我胸口更疼了。我张了张嘴,
想喊“爸”“妈”,却只发出一声短促的抽气,眼前一黑,又晕了过去。再次醒来时,
是躺在家里那张吱呀作响的木床上。阳光透过窗棂,在土墙上投下斑驳的光影,
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艾草香——妈妈总说艾草能驱邪,定是她怕我“丢了魂”,
在床边燃了艾草。爸爸坐在床沿,正小心翼翼地给我掖被角,他的手很粗糙,
带着庄稼人的厚茧,触到我胳膊时却轻得像羽毛。妈妈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米汤进来,
看到我醒了,眼圈一红,快步走过来:“秋秋饿不饿?妈给你熬了米汤,放了点糖。
”我看着他们年轻的脸,看着这简陋却温暖的小屋,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。
原来不是幻觉。我真的回来了,回到了一切都还没开始的时候。没有张知远,
没有那对狼心狗肺的儿女,没有重男轻女的婆家,没有那五十岁时病床前的锥心背叛。
我还有疼我爱我的爸爸妈妈,我还有健康的身体,我还有长长的一生可以重新活。
接下来的几天,我都乖乖地躺在床上养身体。妈妈每天变着法给我做好吃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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