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《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〈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内交运输函发〔2025〕22号)已印发。我局以上级文件为指导,强化各级责任,推动部门协同联动,出台了《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》。
一、责任划分
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主城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,指导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属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。
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属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。
二、补贴标准
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、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、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,按照报废车辆类型、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,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(见附件)。
三、申领渠道
线上:搜索关注“内蒙古交通运输厅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【公共服务】选择进入【货车补贴申领】栏目,进入“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领平台”进行相应操作。
线下:主城区前往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服务站提交材料办理,旗县区前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办理。
四、咨询电话
业务咨询电话
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:0472-5999320
东河区:0472-5999205
青山区:0472-5995871
昆区:0472-2127816
石拐区:0472-5999205
九原区:0472-5999205
高新区:0472-5995871
土右旗:0472-8912373
白云矿区:0472-8510777
达茂旗:0472-8421656
固阳县:0472-8261738
监督举报电话:
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科技科:5909106
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-12:00,14:30-17:00
请广大货运从业者积极咨询,广为宣传,我们将协同公安、商务、财政部门优化审核流程,加快资金拨付流程,全力推动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,让更多的货车从业者享受政策福利。
附件: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.docx


(来源:包头交通运输宣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