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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这项补贴申领已开始!

时间:2025-05-23 09:49:00

近日,《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〈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内交运输函发〔2025〕22号)已印发。我局以上级文件为指导,强化各级责任,推动部门协同联动,出台了《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》。


一、责任划分

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主城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,指导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属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。

旗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属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。


二、补贴标准

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、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、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,按照报废车辆类型、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,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(见附件)。


三、申领渠道

线上:搜索关注“内蒙古交通运输厅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【公共服务】选择进入【货车补贴申领】栏目,进入“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领平台”进行相应操作。

线下:主城区前往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服务站提交材料办理,旗县区前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办理。


四、咨询电话

业务咨询电话

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:0472-5999320

东河区:0472-5999205

青山区:0472-5995871

昆区:0472-2127816

石拐区:0472-5999205

九原区:0472-5999205

高新区:0472-5995871

土右旗:0472-8912373

白云矿区:0472-8510777

达茂旗:0472-8421656

固阳县:0472-8261738


监督举报电话:

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科技科:5909106

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-12:00,14:30-17:00


请广大货运从业者积极咨询,广为宣传,我们将协同公安、商务、财政部门优化审核流程,加快资金拨付流程,全力推动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,让更多的货车从业者享受政策福利。

附件: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.docx


(来源:包头交通运输宣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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